近日,本公司促澳门相关政府部门,资助澳门公司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时的费用成本予以帮扶。帮扶的具体形式为财政专项补贴。
1.对于符合扶持对象的澳门,且在向本澳、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申请商标、专利等过程而支出的費用,澳门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2.申请商标管理补贴的澳资中小企业,最高可獲商标申报相關費用的百分之七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為累計澳門幣20,000圓。
具体实施流程
建议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中小企服務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实施流程可参照电子商务等计划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首先,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澳门公司提交商标申请资助申请。申請時需提交:
1.填妥之申請表 (由澳门公司印鑑及負責人簽署);
2.營業稅申報書(M/1表格)及/或澳门公司的商業登記;
3.澳门公司的股東/企業主身份證副本;
4.商标、专利等申请回执复印件;
5.相关费用证明。
然后,主管部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中小企服務中心)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最后,审核意见送达政府財政專項費用管理部门,按审核意见如数划拨帮扶资金给中小企业。由公司派员签字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