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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向澳门科学技术基金申请澳门专利资助

发布时间:2019-05-13 15:13 作者:admin 浏览:1919

根据《资助批给规章》的规定,澳门人或澳门公司申请发明或实用专利,其直接支出(包括官费及服务费)可由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给予全额资助。

澳门专利资助计划的资助助对象

 

1. 澳门本地(以下称本地)大学、学院及其研发中心;

 

2. 在澳门从事研发的实验室或实体;

 

3. 本地的非牟利私人机构;

 

4. 在澳门注册从事研发的商业企业及企业家;

 

5. 在澳门从事研发的人员。

 

资助方式及期限

 

申请者必须说明申请资助方式及总额。根据《资助批给规章》第十一条,资助方式可分为无偿及有偿两种,而对每一项目的资助为期不超过三年。同时若为有偿申请,必须提供偿还担保及说明其偿还时间及期数。

 

申请资助批给后,申请实体必须根据《资助批给规章》第十三条,递交申请项目工作报告书。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向凯旋公司的顾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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