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國家相當大的區域內為公眾所熟知,具有極高商品或服務品質信譽和品牌影響力的商標,被認為是“馳名商標”,馳名商標也區別於一定地方範圍之“名牌產品”,只要是影響力上的顯著差別。
若一個商標屬於馳名商標,並經過註冊,那麼權利保護範圍可以擴展至不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即馳名注冊商標之跨類保護。法律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或服務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仿製或翻譯他人已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若一個商標屬於馳名商標,但是沒有註冊,同樣擁有專有使用權。法律規定,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中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仿製或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公眾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馳名商標權利人有權提出異議,阻止商標的註冊和使用。
當然,若他人將馳名商標註冊為功能變數名稱、企業名稱或者商品名稱,裝潢,法律都是加以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