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9日,葡萄牙2012年28號修正法案更改了2007年7月4日的23號法案,推出了旨在吸引外國投資的投資移民法律。基於此最新修正法案的第90-A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要符合條件,將獲得葡國綠卡,並在第6年即可入籍(比常規10年入籍減少了4年)。
根據這一新法案,葡萄牙外交部和內政部於2012年9月3日頒佈了11820-A/2012號政令(Order n.11820-A/2012),這一政令自2012年10月8日開始生效。由此開始了葡萄牙黃金居留許可計劃。
2012年10月8日,公佈並實施了一個新的投資移民法案,就是葡萄牙的黃金居計劃(GoldenResidence Permit Programme),民間簡稱購房移民。
由於該計劃申請簡單、沒有移民監及等同于歐盟移民而引起全球的投資者高度關注。 同時,由於葡萄牙是歐盟成員國,故拿到了葡萄牙護照即可通行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