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澳門商標比註冊香港、內地、臺灣商標顯得複雜,增加了一項授權書公證的規定,導致很多客戶嫌麻煩從而選擇了香港或其他地區註冊。但是近年來,澳門經濟局(即澳門商標主管部門)做了不少的改革,簡化了澳門商標註冊以及後續的檔及程式,從而使註冊澳門商標不再似以前那樣繁瑣。總結近幾年經驗,註冊澳門商標有以下的變化:
1、 經濟局採用電子系統提交方式,澳門商標的註冊、變更、續展等皆不需要到官方前臺繳費繳檔,節省了人多排隊的時間;
2、 澳門商標採用電子系統提交方式後,一標多類,不需要提供多份經過公證的授權書,且授權書可供下次有新申請時使用,不需要再重新辦理授權書的公證;
3、 澳門商標續展目前不需要再另行提供經公證的授權書,只需要提供澳門商標編號以及申請人名稱即可辦理
上述改革雖然達到如香港、內地、臺灣等地區的簡便,但也從一定程度上簡化了澳門商標註冊所需提供之資料,從而節省了申請人的時間、精力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