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珠海國際仲裁院本年度第一次仲裁員培訓暨仲裁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動員會在仲裁大廈舉行。
此次活動是珠海國際仲裁院全力配合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主動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建設、積極探索粵澳兩地民商事法律規則銜接的又一次行動實踐。珠海國際仲裁院在年度首次仲裁員培訓大會上向廣大新一屆仲裁員們發出了仲裁服務合作區建設的動員令。
珠海國際仲裁院王瑞森院長致辭並為仲裁員代表頒發了聘任證書。王瑞森院長在致辭中表示,今年是珠海國際仲裁院曆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一年,仲裁院在這一年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建立了全國首家真正實現決策、執行、監督三分立並有序銜接,具有完備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全方位實現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商事仲裁機構,同時珠海國際仲裁院作為深合區內唯一一家常設仲裁機構,在粵澳司法規則銜接、法治建設方面能夠發揮獨特作用。
下一步珠海國際仲裁院將加大橫琴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臺建設力度,加快探索和積極構建合作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深合區商事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調解服務。
珠海國際仲裁院吳學艇副院長、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楊玲副秘書長分別以“《<珠海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重點法條解讀》及仲裁員職業道德培訓”和“庭前會議准備”為主題,結合“線上+線下”模式,為新一屆仲裁員們做了專業、深刻的仲裁業務培訓。
本屆新選聘仲裁員共有784名,其中,來自港澳臺的仲裁員及外籍仲裁員有161名,占比20.5%,來自澳門地區的仲裁員64名,擁有澳門仲裁員數量居內地仲裁機構首位,為仲裁服務合作區建設提供了堅實的人才保障。
同時,熱烈祝賀王愛民律師受聘擔任珠海國際仲裁院第一屆仲裁員!!
作為全國首家真正實現決策、執行、監督三分立並有序銜接,具有完備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全方位實現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商事仲裁機構,截至今年8月1日,珠海國際仲裁院已累計辦理澳門案件155件,占涉外案件總數的71%,在地區間經貿、法治、社會治理領域的規則對接、制度創新、社會融合等方面發揮出積極作用。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在合作區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合作區在建設過程中將會面臨粵澳兩地民商事法律規則平行適用或者交叉適用等問題,仲裁因其天然的國際化特征,將在探索規則銜接及創新機制融合上發揮獨特的作用。
本次仲裁員培訓重點解讀了新發布的《珠海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中對標國際、趨同港澳的創新性仲裁制度:
一是新規則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選擇適用珠海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規則、境內外其他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或者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可以約定具體仲裁程序,進一步凸顯民商事活動中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二是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名冊外選定仲裁員,率先實現對粵港澳大灣區仲裁機構仲裁員名冊的開放選定,推動在大灣區實現仲裁領域的融合發展。
三是在仲裁地法或當事人約定適用法律的框架下,探索嘗試初步命令機制,探索建立內部上訴機制,完善臨時措施、緊急仲裁員、友好仲裁、臨時仲裁、名冊外選定仲裁員等制度,其中部分制度在內地仲裁機構中屬首次引入或創設。
接下來,珠海國際仲裁院將繼續強化使命擔當,以合作區建設為重要契機,勇抓機遇、創新作為,加大橫琴粵澳跨境仲裁合作平臺建設力度,加快探索指導適用內地或澳門民商事法律的原則體系,將珠海仲裁事業的發展融入合作區建設的國家戰略,積極構建合作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合作區商事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調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