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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澳門公司中的律師聲明

发布时间:2021-11-11 09:38 作者:admin 浏览:268


在澳門注冊公司中的律師聲明有兩種比較常見的方式:公證書的方式注冊,及以私文書的方式注冊


以公文書,即公證書的方式注冊程序如下:

首先去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核名,屆名稱核准後,提交澳門公司准予登記的證明、股東清單等資料去澳門的公證處排期,在公證處指定的日期親臨公證處簽署公司成立文件,而公司之設立等文件由公證處起草;接著的步驟為去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屆登記完成,去澳門稅務主管部門——澳門財政局辦理開業手續。


以私文書的方式注冊澳門公司,第一步與以公文書方式成立澳門公司一樣,必須首先去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核名,屆名稱核准後,自行起草公司設立、公司章程、股東清單、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清單等文件,連同執業律師出具的“公司設立無不當情事之聲明書”,一並送至澳門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登記。

在以私文書注冊澳門公司的過程中,律師聲明是必備文件,但這份文件的功能卻讓人質疑,縱觀遠親葡萄牙及近鄰中國內地、香港、臺灣等地區,沒有任何一個法域要求這樣一份必備文件。商業登記局主管登記事項的工作人員,我們可以推定其懂公司法,而注冊公司這樣事務性很強的業務,通常的辦公室白領也不是不能勝任,但為什麼要一份執業律師的聲明這份聲明的法理基礎或事實基礎為何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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