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門立法會通過的法案,澳門所有離岸業務的許可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失效,這意味著澳門離岸公司需要在2020年底進行全面的注銷或轉型。根據澳門凱旋投資策劃有限公司提供之信息,澳門離岸公司(澳門離岸機構之公司)的注銷程序如下:
1 已領取離岸服務許可證之離岸服務機構,如結束營業,須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澳門貿促局)申請注銷離岸准照。申請注銷離岸准照須向貿促局提供以下資料:
1) 申請信;
2) 股東會議記錄;
3) 申請意見表。
2 貿促局審批後向申請人發出批核通知函件。
3 申請人獲得函件後,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以及財政局作出注銷之登記。
4 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以及財政局作出注銷登記完成後,申請人向貿促局提交已完成登記之證明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 該離岸機構之核數師審核之最後財務報告;
2)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完成解散、清算手續之取消的商業登記證明;
3) 由財政局發出之結業M1。